关于上海闸北7.1袭警案的思考 

2006年我硕士毕业时的论文是以袭警为主题的。一直认为,袭警是一个深刻的话题。

   当时,写那个题目,是因为我们身边已经又很多例袭警的案件,不仅仅是从警察自身角度来看待袭警的问题,还有国家机器、国家法律制度等国家利益遭受侵袭的方面来看,袭警所引发的深层次的问题不得不让人关注。

    2008年初的时候,我们时常在一些讲话或者文章里写这样的话“2008年,大事多、喜事多。”后来,从雪灾、胶东火车脱轨、手足口病、藏独、圣火祥云遭袭、汶川地震等等事情后,我们不再说“喜事多”了,我们私下了议论的时候,会说,今年国家的大事多,难事也多。就在这些事情一个一个稍稍平息后,却不断听到、看到和我们警察职业息息相关的令人心惊的事情。

    首先是扬州的民警詹朝龙,这个全国散打大赛亚军坚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硬是被一个身高只有167的人狂打了十多分钟,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休克昏厥。

    然后是贵州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袭击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看到当地公安机关被焚烧的大楼、砸烧的汽车等一片惨景,让人无法想想当时的情形。

    再者就是71日上海闸北震惊的袭警事件,截至目前,已经有6人牺牲,这是上海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袭警事件。接二连三,频频不断,愈演愈烈,袭警的话题再次成为我们谈论的焦点。 

         思考一:警察的权威性正在下降。

    我的父亲也是一名警察,如今已经退休多年。父亲曾经告诉我这样一个情景,他说80年代的时候,他曾经一个人带着十几个犯罪嫌疑人回派出所工作。在今天来看,似乎是有违反纪律之嫌,因为不能一人单独出警处警。但是,让我们值得思考的是,那个时候一个民警可以控制十几个犯罪嫌疑人,而今天,在科技不断进步,设施更加完备的今天,许多的警察却拿一个犯罪嫌疑人没有办法。

    之所以父亲能一个人带着十几个犯罪嫌疑人,那是因为那个时候警察的权威性是很高的。警察,代表的就是国家法律,不可随意触犯,触犯了就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个时候,人民群众认警察这个理,也给警察一个与之相匹配的国家机器的地位。而今,说起警察,很多人不以为然,甚至骂的就是警察,打的就是警察,除了言语的侮辱还要使用拳脚甚至武器袭击警察。我们今年来一直在强调服务第一、管理第二,这与社会发展的常规是不违背的,但是,前提是我们的社会进步程度还不及于这个,所以就导致人民群众对这个理念的曲解,认为警察就得乖乖地听我的,我是人民群众,我说要怎么就得怎么(当然这类群众并不是特别多数,但是也不在少数)。警察,到底代表的是什么?我想,是代表着国家机关,代表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的,这也就是警察权威的基础,随意冲突警方,或者袭击警方就是对国家机关、国家制度的挑衅,我们绝不能容忍。,任何一个有国家意识的人都不会容忍。 

    思考二:警察的装备配置不可空置。

    我的一个女同事,9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时候,她所在的派出所所长就给她了一个电警棒,让她随身带着,用于防身。可以肯定地说,公安机关的警务装备的配备已经比过去丰富而且先进且更具科技含量了,可是,我们的装备往往除了一些街面警力外,基本都空置在仓库。

    过去,我的父亲是配枪的,他也是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民警,他常常把枪随身带着,回到家要休息的时候,时常把枪就放在贴身。现在,据说是因为曾经有过枪支管理上的漏洞,要求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没有错,但是,如何才能让枪支等警械装备在最关键的时候发挥最重要的作用呢?既然配备了,就要用,不可空置。 

        思考三:公安机关内部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

    上海闸北分局袭警事件后,我们为那些牺牲的战友痛心的同时,也必须要说说公安机关自身内部的安全防范以及安保工作。

    杨佳如何那么轻易就冲过分局的大门保安进入大楼,而且还进入大楼的好几个楼层行凶?如果行凶是集中在一个区域内的或许还能理解,那么在几个楼层之间,杨佳的移动是需要时间的,难道都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内部的监控系统也没有看到吗?这个并非一瞬完成的袭警行为,有足够大的空间和足够长的时间让在场的人警醒,并且立即行动起来,也必定有足够的警力制服杨佳一个人。

     最后,我想强调,请人们在给警察提出种种要求规定时,也请记得,警察也是人,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人,警察在履行自身职责和义务的同时,也必须享受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人所应有的权利。所以,所谓的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应该是有限度的,不是一味地克制和忍耐,如果一旦侵袭上升为阻碍国家公务、影响警务秩序、伤及生命及财产安全时,我们必须动用国家机器的最基本的职能进行必要的管理。